引言

2018年5月25日,欧盟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正式生效,开启了全球数据保护的新纪元。2021年11月1日,中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PIPL)正式施行,标志着中国数据治理进入新阶段。

GDPR的核心机制

GDPR以数据主体的权利为核心,确立了数据处理的六项合法性基础,其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同意机制。

中国PIPL的特色

中国PIPL借鉴了 GDPR的立法经验,但也体现了中国特色,强调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。

跨境数据传输

GDPR第五章规定了充分性认定、标准合同条款等多种机制。中国PIPL第三十八条则规定了安全评估、专业认证、标准合同四种路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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